YCTU2020-ZB-05016盐城师范学院学校部分生活服务用房出租招标公告
盐城师范学院现就 学校部分生活服务用房出租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学校部分生活服务用房出租
项目编号: YCTU2020-ZB-05016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一)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2.投标要求:本项目共分二个标段。投标人只能选投其中一个标段。如果选择多个标段进行投标,该投标人的所有投标一律无效,责任自负。
3.承租期限:
标段一: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履行完毕,由招标人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和中标人续签下年度合同,按本次中标价签订合同最长不超过3年。租赁期满后,招标人可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和中标人续租,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租2年,租金按照招标人聘请的社会中介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执行(如果评估价低于原中标价,按原中标价执行)。
标段二: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履行完毕,由招标人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和中标人续签下年度合同,按本次中标价签订合同最长不超过3年。
两个标段的承租起始日期均为2020年7月28日。
(二)本项目设定限价
标段一:最低限价14.6万元/年;
标段二:最低限价4.8万元/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条件,必须具有如下资质并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且营业范围符合项目需求中规定的范围;
2.投标人须保证授权代表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身份证复印件附后并加盖公章)。投标时须提供授权代表2019年11月—2020年4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或下属子公司、办事处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事业单位人员不需要提供上述资料,但需提供该单位及授权代表为事业性质的相关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本人的养老保险证明,但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附后并加盖公章;
3.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法人和授权代表的个人征信报告(2017年1月1日至今,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均无任何不良征信记录);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条件,必须具有如下资质并提供以下材料:
1.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且营业范围符合项目需求中规定的范围;
2. 营业执照经营者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 营业执照经营者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1970年6月18日(含)以后出生);
4. 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营业执照经营者有效健康证明(近1个月以内);
5. 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经营者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6. 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营业执照经营者的投标人个人征信报告(2017年1月1日至今,无任何不良征信记录);
7. 投标人、保证金本票(汇票)或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账户姓名、营业执照经营者必须是同一人。
(三)投标人为自然人条件,必须具有如下资质并提供以下材料:
1.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投标人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1970年6月18日(含)以后出生);
3. 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投标人有效健康证明(近1个月以内);
4. 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投标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5. 投标人、保证金本票(汇票)或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账户姓名必须是同一人;
6. 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个人征信报告(2017年1月1日至今,无任何不良征信记录)。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特别提醒
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已承租盐城师范学院生活服务用房的承租户,在2020年6月15日前尚有合同未签订及租金、履约保证金未交纳者;
(2)已承租盐城师范学院生活服务用房的承租户,存在与师生的账务(如消费卡等)未结清者;
(3)盐城师范学院在职人员;
(4)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及其近亲属在本次投标中投不同标段;
(5)个体工商户、自然人中标后,与营业执照领取人、实际经营人不是同一人;
(6)中标后转租、分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投标人有前款第(1)至(7)项情形之一的,依照以下办法处理:
(1)已确定中标人但尚未签订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进行招标。
(2)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概不负责中标人的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设备等所有费用。招标人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进行招标。
(3)合同已经履行,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概不负责中标人的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设备等所有费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招标文件获得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 “盐城师范学院校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 “盐城师范学院校园网”上免费下载。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盐城师范学院校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六、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 2020年6月17日14: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20年6月17日15: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行政楼五楼投标室B510 (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2号)。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0年6月17日15:00;
开标地点: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行政楼五楼开标室B510 (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2号)。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
九、投标保证金、文件工本费
投标人投标时须按所投的项目交纳相应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和文件工本费
项目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标保证金(元) | 文件工本费(元) |
1 | 标段一 | 2800.00 | 200.00 |
2 | 标段二 | 800.00 | 200.00 |
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方式:1.以银行本票(同城使用)或银行汇票(异地使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以外的其他汇票须同时提供“解讫通知联”)或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从投标人账户缴纳到盐城师范学院账户,投标时提交银行凭证原件;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无息退回,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无息退回。
文件工本费的收取方式:现场收款,方式不限,不建议通过汇款方式交纳,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文件工本费不退。
投标人所有投标成本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缴纳的学校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盐城师范学院
开户行:工商银行盐城市建军东路支行
账号:1109660609000007160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及未提交银行凭证原件的,投标无效。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招租部门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0515-88233262
(二)招标部门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15-88258286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招租部门提出,询问、质疑由招租部门负责答复。
特别告知:因疫情影响,开标当天,请投标人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到达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东大门,并联系招租部门联系人:许老师,联系电话:15895183612,由该老师协助投标人在校门口登记后进入校园。
同时请投标人配戴口罩,提前在手机上安装并完成“苏康码”设置,手机短信查询并可出示自己的近期行迹路线图,接受体温检测。
盐城师范学院
2020年5月27日
部分生活服务用房出租-2020.5.27( 八审)定版.doc